定位等于大广告?——试试用“媒介三分法”来制定媒介策略
作者:媒体转发 时间:2018-10-23 16:08
不打几个亿,不叫做定位!
定位之后,就要打大广告吗?
只有显微镜,才能看到微生物世界。
只有望远镜,才能看见深空天体。
定位媒介策略,也需要一台显微镜、望远镜。
具体来说,分类是认知进步的基础。
媒介分类是制定传播策略、媒介策略的基础。
但目前媒介划分方式,把媒体分为: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互联网媒体;电视媒体、报纸媒体、网络视频媒体、自媒体……因为划分逻辑各异,且与定位不同,因而难以接入定位体系,系统支撑定位战略。
定位媒介策略,需要基于定位原理的媒介划分新方式。
当前媒介划分方式难以和定位融合
纵览传播行业,当前通行的媒介划分类型有以下几种:
(1)按传统媒体、新媒体(网络媒体)来划分。把报纸、电视、广播、户外划分为从传统媒体,把新闻网站、垂直网站、社交网站、视频网站、搜索引擎、精准投放等划分为新媒体。
(2)按照PC端和移动端的载体,新闻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分别属于互联网媒体和移动互联网媒体。
(3)按照社交属性,把媒体划分为资讯类媒体和社交媒体。微博、微信、SNS、直播、短视频、论坛、社群被认为是带有社交属性的媒体,而门户网站、部分垂直网站、新闻客户端、视频网站、搜索引擎则属于资讯类媒体。
(4)按照媒介信息形态,把媒体划分为:图文媒体、直播媒体、视频媒体、短视频媒体。
上述划分方式曾具有指导意义,但随着媒介演化,其实践指导价值逐渐降低,更难以和定位战略接驳、融合,原因如下:
今天,网络媒体占据主导,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界限模糊,无网络不传播。
今天,移动互联网接近收官,无移动不传播。
今天,微信用户超9亿,头条系达6亿,各类品牌均可接入微信、微博、抖音的社交生态,无社交不传播。
因此,既往媒介分类土壤正在消失。
咪蒙究竟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
咪蒙运作模式和传统媒体如出一辙:发文章——吸引注意力——卖广告;
咪蒙合作手法也和操作传统媒体一致:购买广告位——推送广告软文;如此“新”媒体,新在何处?
既然运作和操作都如“老媒体”,为何要将其划分为“新媒体”?
定位强调竞争导向,而大家都知道的知识难以创造认知优势,而如今网络营销、互联网营销、社交营销渐成常识。
而定位之后,占领心智的传播投入是企业对外的最大投入。因此,发展有效的定位媒介策略至关重要,必须为定位媒介策略找到有效的媒介分类方式。
那基于定位的有效媒介分类方法,应该具备哪些特点呢?
按这三条要求,快刀定位公关在定位公关实践中,探索出一套“媒介三分法”,经过3年实战检验,和定位实践结合较好。
“媒介三分法”,指的是对媒介进行三次划分,将其分为五类。并以这五类划分为基础,建立品牌的定位媒介策略。
首先,我们假设在林林总总的各种媒介类型中,只允许对所有媒介切一刀,把媒体分为两类,如何划分最有利于品牌定位推广实践?
导购型媒介和推销型媒介
快刀定位公关的第一刀,是从顾客和品牌的需求出发,将媒体切分为两类:(1)导购型媒介:顾客有购买需求之后,主动搜寻信息;
(2)推销型媒介:顾客在有明确需求之前,被动接受品牌信息。
顾客和这两种不同媒介的关系,以及两种媒介的操作方式,存在根本差异。
(1)消费者有需求时,再硬的硬广也会受到其欢迎;
(2)当消费者没有需求时,再软的软文也可能受其排斥。
首先,我们看看常见的导购型媒介。
比如大家熟悉的:APP应用市场、搜索引擎、部分垂直网站、网络地图等等。
考虑到使用场景,承担导购功能的媒介还包括:精通某一领域的行家、微信群、家里留存的换锁、修煤气管道的卡片等等。
而我们熟悉的去哪儿网,其原点期首先推出的功能是机票比价,是典型的导购型媒介。
其次,戴上理论眼镜,我们还能发现一些不常被列入“媒介”范畴的载体,也具备导购型媒介功能。比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