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察机关公布促进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民利的十件典型案例

作者:媒体转发 时间:2018-09-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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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徐伟

  今天上午,重庆市检察机关举行“促进社会管理,维护民生民利”检察开放日活动。据悉,此活动是该市检察机关开展的第八次检察开放日活动。5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该市40余个检察院参加活动。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兼政治部主任南东方公布了2011年检察机关促进社会管理,服务民生民利的十件典型案例:

  1、永川区原农机推广站站长周忠友、副站长凌玲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窝案;

  永川区原农机推广站站长周忠友、副站长凌玲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农机供应商,伪造相关手续,虚报购置农机具数量套取国家补贴,收受农机厂商、农机配套生产厂商贿赂,并私设小金库,将部分虚报套取的国家农机补贴等以各种名义发放给该站职工。涉案人员共收受贿赂10.6万元,贪污53.1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5.3万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损失119.4万余元。永川区检察院及时查办该案并积极追赃挽损,有效保护了国家惠农惠民资金安全。周忠友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6年;凌玲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8个月。

  2、渝北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文继荣贪污案;

  1999年至2004年间,文继荣利用其先后担任渝北区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渝北区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在渝北区农工商联合公司下属的国有企业渝北区礼嘉园艺场和石坪园艺场改制过程中,采用虚构安置职工人数、虚报改制成本以及隐瞒企业资产等手段,贪污土地出让综合价金、礼嘉园艺场和石坪园艺场净资产等共计人民币2070余万元。2011年11月11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文继荣提起公诉。12月6日法院已开庭,将择日宣判

  3、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高庙村党总支书记郑洪欲贪污案;

  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街道高庙村党总支书记郑洪欲在2006年至2007年间,利用负责协调征地拆迁赔付的职务便利,将巴山陶瓷市场拆迁补偿款从应得的约3800万元提高至6300万余元,并伙同他人从中收受贿赂1000万元,郑洪欲个人分得520万元。 2011年10月20日,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郑洪欲提起公诉。

  4、沙坪坝区社保局参保管理科科长陈雪松(副处级)受贿案;

  陈雪松,男,51岁,专科文化,重庆市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局参保管理科原科长、副调研员。主要负责企业职工和个人养老保险的审核管理等工作。

  今年3月18日,沙坪坝检察院以涉嫌受贿对陈雪松立案侦查, 7月4日沙坪坝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区法院。

  沙坪坝区社保局参保管理科科长陈雪松在2007至2010年期间,利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资格复审、企业参保人员增减、中断、转移,在职职工死亡退费、数据维护及复审个人参保人员参保资格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参保企业及相关人员好处费、感谢费共计35.8万元人民币。

  陈雪松将收受的上述好处费部分陆续存入了银行,用于购买汽车,个人日常生活、娱乐及旅游等消费。

  鉴于,案发后,陈雪松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同时陈还退,退出了所有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检察机关提出了量刑建议

  2011年8月5日,沙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雪松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5、忠县涂井乡政府乡长马春光(副处级)受贿案;

  忠县涂井乡政府乡长马春光(副处级)在2003年至2010年期间,利用其代表涂井乡人民政府发包道路、办公楼、设计等工程的职务之便,在该乡新场镇供水工程、场坪工程、移土培肥覆土工程及道路等工程中收受贿赂23.8万元。2011年10月9日,忠县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

  6、万盛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二科原科长陈晓明(副处级)受贿案;

  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与万盛区院两级联动,侦查、起诉、审判协调配合,立案查处了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万盛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二科原科长陈晓明受贿案。经查明,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期间,陈晓明利用职务便利,在对所辖药房及诊所的监管审批、GMP认证检查中,先后十次收受其所监管的药房及诊所经营管理者所送的贿赂款共计现金人民币70000元。2011年8月8日,万盛区检察院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7、五分院支持176户村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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