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创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网友投稿 时间:2019-04-07 09:3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3类。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重庆科创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73)
第五条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8号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十条办学成果:
■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培育)单位
■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
■重庆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示范学校
■中加智能装备高新技术基地
■重庆市“工业机器人应用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重庆市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科普基地
■重庆市科创智能装备研究院
■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学士、硕士生实习实训基地
■重庆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
■重庆市园林单位
■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及类型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
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二条 招生类型
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招生。
1.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经重庆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培养全日制本科层次人才。被该项目录取的学生,在我院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我院颁发的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经转段考核录取的学生,升入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完成2年本科教育学习任务后获得本科院校颁发的全日制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美术)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具体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一)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专业
我校专科招生专业
对应本科院校及专业
软件技术
重庆文理学院
软件工程
(二)高职专科招生专业:我校今年招生专业及方向共计33个,其中专业大类招生3个(包含11个专业),具体专业大类如下:
专业大类
包含专业
自动化类
工业机器人技术
智能控制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汽车制造类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电子信息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智能产品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