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商家、平台三方全面解读电商法影响(派代网)
作者:网友投稿 时间:2019-01-08 01:35
2019年开始,对于电商人影响最深的一件事儿肯定是《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没有之一。2019年1月1日迎来电商行业的一场巨变——《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届时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电子商务行为规范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也许大家会好奇,电子商务在中国发展有十多年的历史,而电商平台的各种乱象新闻报道不绝于耳,假货、以次充好、维权难等问题层出不穷,为什么一直没有相关法律呢?关于针对电商立法这件事,各位专家一直存在着很大的意见分歧。有的人认为其他的法律也可以用在电商行业,再出新法怕有利益冲突。然而随着我国的电商行业发展得越来越大,而各种弊端也层出不穷,电商立法才又再一次被提上日程,从2013年年底正式启动立法进程直至今年最终通过,电商法历经五年,经历几番探讨和修改。
自电商法公布之日起,各种解读纷沓而至,悲观情绪蔓延。但是到现在为止,淘宝卖家上百万,相关从业者数千万,国家不可能一刀切的。电子商务法律网CEO阿拉木斯表示,我国电子商务法总体是一部发展法、促进法,如果被理解为借此向广大草根创业的网商、微商、代购,痛下杀手、斩草除根、秋后算账,那他一定是完全理解反了,我们可以不去理会!我国的电子商务法从来没有要求所有的个人网店必须办理工商登记,从来没有要求那些没有工商登记的个人网店在2019年1月1号关店!至于是否必须办理工商登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在关于“零星小额”的主管部门解释出来之前,任何人都是无法判断的。
关于“零星小额”的解释,淘宝官方的千牛公众号《淘宝规则》也给出如下解释:

图1(图片源于淘宝,仅供参考)
然后对于以后还个人身份证还能不能开店,《淘宝规则》也给出很明确的解释:

图2(图片源于淘宝,仅供参考)
现在朋友圈疯传的没有营业执照2019年4月中旬将禁止编辑,6月1日对未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的下架应对商品等消息,也是谣言,《淘宝规则》也给出很明确的解释:

图3(图片源于淘宝,仅供参考)
那么电商法主要是针对哪些群体呢?
简单来说,电商主体主要包括:
第一、只要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服务,除了淘宝、京东等平台及卖家等传统电商,包括几乎所有网络销售活动比如直播、短视频、卖代购等直播电商、社区电商等新电商形式。第二,O2O(比如美团、饿了吗)、网约车(比如滴滴)、互联网旅游(比如携程、飞猪)、互联网教育等。
第三,微商、网红等个人卖家。
其中,大家最为关注的是之前一直处于监管外围和“灰色地带”的个人卖家,在2019年1月1日后个人卖家必须有营业执照,必须缴税。(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等可以除外。)这是对电商商家的进一步规范,极大改进线上个人商家普遍无实体、无登记、无保障的现状。这个我们前面已经说了,大家不必太在意。
另一个讨论的热点是海外代购
,电商法这样规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不管是采购国的还是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都需要缴纳税务,如果一旦发现偷税漏税的行为,将承担刑事责任,最高罚款将有200万之多。若注册卖家没有行政许可/销售资质,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其次,若卖家/代贩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则还需要获得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资格。”
除了个人卖家,企业商家在《电商法》中是如何规范呢?下面列举5个重点:
1、公示营业执照
无论平台还是商家,店铺装修时要将营业执照信息放在页面的显著位置。特殊行业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也需要展示。当然,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商家
2、刷单、删评论涉嫌违法
经常网购的消费者习惯在购物前先看评价。但在很多平台上,只显示商品的好评,或者差评会被商家删除,之后这种现象将被坚决制止。有的商家利用返利红包等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新法规定刷单、引导好评等误导消费者,删除评论尤其是负面评价,被列为行为涉嫌违法;最高处50万元罚款。
3、税务问题
办理营业执照必然面临缴税,各平台店铺、微商、代购等都电商运营主体必须税务登记,平台交易信息保存不少于三年。
4、快递不能无限延期
不管是“618”还是“双11”等其他大活动,需要按照与客户承诺的时间交付。快递延迟责任在商家,由商家承担损失。
5、快速包装成本变动
我们在购买化妆品或者电子产品时,经常收到很大的纸箱,实际商品却只有手掌大小。这种过度包装也是违法行为,既造成浪费又污染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