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送餐员致人伤亡 平台是否担责引关注
作者:网友投稿 时间:2018-08-31 21:01
一场由饿了么平台外卖送餐员超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让曾经的上海急诊领域的泰斗李谋秋在历经一个月的抢救后,最终不幸离世。近日,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近几年来,我国外卖市场规模不断攀升,已突破2000亿元大关,外卖送餐员数量也超过了300万人。不过,外卖行业在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有关外卖送餐员违反交通规则等乱象也频见报端。
此次事件发生后,有关送餐员肇事后外卖平台是否担责,外卖平台如何强化对合作物流供应商和外卖员的监管等问题,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送餐员肇事致人离世
据李谋秋女儿“_米果菌”微博上的发文,今年2月24日,李谋秋骑车外出时被一名饿了么送餐员撞倒在地,头部正好又撞到石头,造成脑部严重受损,后在医院经过1个月的抢救,仍不幸离世。
据了解,造成此次事故的外卖送餐员并非与饿了么平台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饿了么合作的物流供应商杭州焦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焦众”)签署的合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杭州焦众成立于2010年3月,主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等业务。
据“_米果菌”微博发文称,事故发生后,饿了么方面从头至尾“没有一个负责人向家属表达歉意”,且肇事方公司人员在法庭上的态度也颇为轻慢。
随着舆情的发酵,针对该起事件,8月16日晚间,饿了么发布公告称,“对于外卖送餐员撞伤李谋秋老先生、并最终导致老先生逝世的不幸事件,深感悲痛和歉疚”;并对物流供应商代表在庭审中的“不近人情”道歉,并称将根据平台管理规定,对该物流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罚。
为何事件发生这么久,饿了么才对外公开致歉?公告解释称是因为“该供应商此前一直未将事件向物流管理部门及时通报,加上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不够到位”。
板子都打向第三方公司?
其实,这并不是外卖行业的送餐员第一次出现肇事事件。为了多接一些订单、及时将外卖送达客户手中,一些外卖送餐员不时出现抢红灯、逆行、横穿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俨然成为新的马路杀手。
以南京为例,据南京交管局披露,去年上半年,南京共发生涉外卖送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242起,导致3人死亡、2473人受伤。其中,94%的交通事故中,外卖送餐员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情形。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不仅给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行人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也将送餐员自己置身于巨大的风险中。
那么,一旦因外卖送餐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导致第三人权益受损,外卖平台是否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法律界人士分析,这与外卖平台与送餐员的用工方式密切相关。
记者了解到,目前,外卖平台与外卖送餐员之间主要有3种用工形式:与外卖平台签署劳动合同;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劳务合同;采取众包模式,即外卖平台直接将订单派送给在平台注册的送餐员,而送餐员不隶属于任何一家公司。
艾媒咨询CEO张毅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目前,我国外卖送餐员数量已超过300万人,平台难以进行有效的直接管理,因此普遍采取第二种外包模式。
在这起案件中,饿了么与肇事的外卖送餐员就属于第二种用工形式。对于事故的赔偿,饿了么在公告中称,将责成杭州焦众依据判决结果,及时进行赔偿。
不过,受害人家属认为,平台否认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和外卖员与其公司的劳务关系,是在推卸责任。那么,在这起案件中,饿了么平台在致歉后,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黄海波持认为,如果第三方公司与外卖平台签订业务承包合同,平台再派遣其员工从事外送业务,若发生交通事故,因员工履行的是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公司承担;如果是众包模式,即平台把订单直接派给送餐员,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事故,考虑到平台享受了运营利益,并对送餐员具有支配关系,平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乐平也认为,如果送餐员是与第三方直接签署劳动合同,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第三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规则设置是否存在“过错”须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