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重庆将这样做
作者:网友投稿 时间:2019-06-08 21:23
2019-01-18 11:11 来源:重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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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等一系列政策,以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我们主要通过5个方面举措,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全年将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我们测算,仅对困难企业返还的资金就将达到25亿元左右,加上现行稳岗政策返还资金,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负约30亿元。”该负责人说。
其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该负责人说,“以前个人和小微企业最高只能贷款10万元和200万元,这次提高贷款额度,将对创业者在资金方面提供更大支持,同时将会带动更多人就业,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
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2019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四是积极实施培训,2019年将支持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2019年—2020年,我们对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去产能企业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补贴。”该负责人说,同时,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费3年以上,放宽至依法参保缴费1年以上。
五是强就业帮扶,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出台配套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强化督促检查等措施,确保各项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生效。
新闻多一点
重庆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在住房、安家、子女教育方面给予优惠
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重庆市实际,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的创新举措。
据介绍,《意见》首先明确了重庆市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对象,在国家规定的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和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上,将获得重庆市劳动模范、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也纳入重庆市高技能领军人才范围,并在重庆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落实相关待遇政策。
按照《意见》,重庆将从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在提高政治待遇方面 《意见》要求,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扩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在人才表彰奖励活动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领军人才参选 “两代表一委员”。
在提高经济待遇方面《意见》明确提出,要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对于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取消学历、年限等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