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印发“创业铜都”行动计划(2019
作者:CQITer小编 时间:2019-04-19 01:1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皖政办〔2018〕4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创新创业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2019—2021年,全市新增注册企业7500家以上、新增个体工商户20000户以上,带动就业8万人以上;开展阶梯式创业培训2万人次以上;累计建设市级以上众创空间15个以上,集聚创客1.5万人次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促进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创业3万人以上,把我市全面建成区域领先、功能完善、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城市。
二、优化十大工程
(一)创客逐梦工程
1.继续打造创新创业平台。鼓励产业园区龙头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结合自身优势条件,建设适合自身产业发展的特色双创平台。充分发挥合作高校院所的优势专业领域,重点在铜基新材料、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制造、环境监测与检测等特色产业,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化双创平台。充分利用铜都创新小镇创新创业集聚优势,重点围绕铜基新材料和大数据产业,打造集产业、科技、金融、生活为一体的新型众创生态系统,助力全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1年建成市级及以上双创平台20个以上。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等)
(二)创业筑巢工程
2.鼓励兴建创业孵化园区。提升创业园区孵化服务功能和产业集聚力,鼓励引进工业设计、电子商务、人力资源、动漫设计、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等服务业企业入园孵化。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县区、园区全覆盖行动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鼓励社会各界整合资源发展各类创业平台,积极创建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和省级青年创业园。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铜陵经开区管委会、县区政府等)
(三)创业领航工程
3.全面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建设创业示范大学和创业示范学院,探索建立创业智库或创业研究院,对各类创业者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6000人次以上,且给予每人100—1300元的培训补贴。充实完善创业培训师资库,建设一支200人以上的高水平创业培训师资队伍。调整更新创业服务专家团成员,建设一支300人以上的专业化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开展创业沙龙、创业高峰论坛、创业项目资本对接会、创业故事分享会等新型创业服务活动累计不少于100场次。坚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组建高校毕业季创业路演团,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路演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团市委、市工商联、各高校等)
(四)绿色准入工程
4.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总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展“一窗受理、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证照联办、后台办结、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减少申请材料,实现市场主体退出的便利化。开设“转型升级”登记咨询窗口,对办理“转型升级”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一对一”帮扶。做好重点人群创新创业服务工作,让创业者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五)降费减税工程
5.继续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5%,个人费率0.5%不变,政策到期后继续延续实施。对符合稳定就业条件的参保民营企业,可返还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50%失业保险费。对企业以前年度社会保障费欠费进行梳理统计,保障参保人权益的同时,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



